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条件及性质有什么不同?

  • 2022-07-20
  • John Dowson

目前大众全新迈特威已在海外市场正式发布,新车预计最快将于今年年内上市开售,并有望在明年内继续以进口形式引入国内销售。据悉,新车动力将搭载大众旗下全新1.5T涡轮增压发动机以及2.0T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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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行为种类。因此,行为人与商业秘密所有人之间签订保护商业秘密的协议,不是判定行为人是否侵权的前提条件。即使双方没有签订相关协议,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关的 构成要件,同样可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这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在法律性质上属侵权行为。而《劳动法》只是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 事项可以约定。因此,劳动者的行为违反约定的,才可根据《劳动法》之规定,认定行为人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这种行为在性质上属违约行为。

  由 于两部法律对侵犯行为的性质认定不同,因此某一行为是否属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在不同法律中会有不同的结论。例如,劳动关系双方未在劳动合同中 约定有关保密事项,劳动者在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工作,并将原企业的有关客户业务带至新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原用人单位 无法以《劳动法》为依据起诉劳动者违反商业秘密约定,但可依《反不正当竞争法》认定劳动者侵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劳动法》商业秘密的范围 有什么 不同 ? 《反 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规定了商业秘密的定义及四个要件,即不公开性、经济利益性、实用性和保密性。只要符合这些要件的信息均属商业秘密。而 《劳动法》中对商业秘密的范围及定义未作明确[更多]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劳动法》侵犯商业秘密的责任 有什么 不同 ? 违 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经营者除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外,监督检查部门还可以根据具体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下的罚款。承担责任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更多]

  商业秘密纠纷处理中的 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现行的民事处理制度中,当事人一般可在《 仲裁 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和《 民事诉讼法 》所规定的诉讼制度中作一选择。因此,有关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当事人在仲裁制度和诉讼制度[更多]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而提起的商业秘密纠纷 如何解决?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而提起的商业秘密纠纷,按规定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因违反《劳动法》的规定而发生的商业秘密纠纷,属劳动争 议。应首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裁[更多]

  我国法律从哪些方面对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我国有关法律从不同角度对商业秘密加以了保护。第一,从商业秘密持有者与侵害商业秘密者之间的关系看,除了双方没有任何关系,但侵害者通过不正当手段,如盗窃、利诱、胁迫等侵害商业秘密情形外,侵害商业秘密主要发[更多]

  商业秘密的范围是什么? (1)技术性商业秘密,是指应用于工业目的的没有得到专利保护的、仅为有限的人所掌握的技术知识。 (2)经营性商业秘密,是指一切与企业营销活动有关的具有秘密性质的经营管理方法和与经营管理方法密切相关的信息及情报。 相关阅读: 知识[更多]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将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包括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2)行政责任。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刑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更多]

  当企业商业秘密被侵劳从动法方面如何救济? 劳动者违反企业商业秘密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保密合同或者竞业禁止合同约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违反上述约定的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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