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上市公司套现、跑路行为

  • 2023-02-26
  • John Dowson

  作为经济的晴雨表,证券市场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长期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着一些投机的乱象,比如大股东频频套现甚至跑路,这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对上市公司和实体经济产生了一定的冲击。

  全国代表、回天新材董事长章锋在其提交的《上市公司不该成为投机者的天堂》建议中,针对遏制投机乱象提出了严管套现、跑路行为,加强对新公司股东、高管套现行为的监管等对策。

  章锋说,目前A场存在四大类投机现象。一是上市不靠业绩靠炒作,部分公司靠着炒作概念、讲故事上市,上市后即大幅减持,留给投资者一地鸡毛;二是大股东套现、跑路时有发生,把企业包袱扔给社会;三是投机房地产,近70%的上市公司涉足房地产,助推了房价高涨和房地产泡沫;四是跨界乱并购,往往导致主业荒废、并购来的资产又经营不善,统计显示,超过7成的跨界并购是失败的。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和监管不到位。上市公司大股东无疑最清楚公司的经营状况与股票价值,却往往与证券机构联手借助这种优势炒作各种题材、概念,操纵股价并借机套现甚至跑路,从而导致了的高投机性。另外,A股目前存在立法不完善等问题,让投机者有空子可钻。

  因此,章锋给出四大建议。一是严管套现、跑路行为。加强对原始股东、高管套现行为的监管,制定更加严厉的制度,建议规定上市三年内不得减持套现,三年后每年减持套现比例不得高于所持股份的10%;废除高管辞职后即不受约束的条款,改为即使辞职一定期限内也不得大额减持,严控公司上市后大股东及高管为了“跑路”辞职的套现投机行为。

  二是设定发展边界,禁止跨界。建议对上市公司发展设定边界,将跨界领域限定在同行业横向扩张和上下游产业链扩展的范围内,禁止上市五年内与主营业务不相干的跨界扩张行为,促进公司在主业内做大做强,提升企业竞争力,参与国际竞争,打造中国优秀企业和世界品牌。

  三是严管并购行为,考核主业增长。建议加强对上市公司并购行为监管,对并购后的主营业务增长率设定标准,并购后的五年内,主营业务增长率每年不得低于20%以上比例,达不到该增长标准的,公司董监高和控股股东三年内不得减持,连续五年不能达到的给予退市警告。

  四是健全退市机制,设置淘汰比例。目前A场新上市的公司多,退市的寥寥无几,致使许多垃圾公司充斥其中,建议健全退市机制,设定强制淘汰比例,每年强制退市公司比例不低于3%,通过市场竞争法则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提升A股整体活力,真正成为优秀公司的融资发展平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评论留言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