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研究在上市规则中新增一个章节,以满足产品商业化尚处于早期阶段的大型科技公司的上市融资需求。如有任何新的发展,港交所将适时通知市场。”9月14日,港交所相关人士如此向第一财经表示。
早前有媒体报道称,港交所正计划对上市规则第18c章开设新内容,考虑降低大型科技公司上市门槛,可能符合资格的公司类型包括新能源、软件即服务(SaaS)、平台即服务(PaaS)、智能制造和机器人、半导体、量子计算、自动驾驶和人工智能,相关细节目前仍在考虑之中,最快将于本月底前寻求公众意见,并于今年底敲定计划。
“香港交易所将继续推进各项措施,以确保我们的市场和上市制度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并会不断完善我们的监管。”港交所对第一财经表示。但对于前述报道内容,截至记者发稿,港交所尚未作出回应。
此前,港交所推出18a政策,吸引生物科技企业香港上市。2018年,港交所在《上市规则》中新增了18a、8a和19c三个章节。分别允许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同股不同权的创新产业公司和在海外上市的中概股在香港上市,针对新经济公司的上市规则更加包容,改变了香港资本市场的生态结构。
港交所数据显示,自上市新规生效以来,医疗公司赴港上市热潮不断,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近100家医疗健康公司在港上市,新股融资总额接近2600亿港币,其中包括50家通过18a章节规则上市的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新股融资总额超过1100亿港元。
今年2月,为进一步吸引从事先进技术的科技企业来港上市,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考虑到一些从事先进技术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技企业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研发,但却未有盈利和业绩支持,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港交所正检视主板的上市规则,研究在充分顾及相关风险的情况下,修订上市条件配合其有关集资需求。
香港股票分析师协会主席邓声兴也曾公开表示,若证监会和港交所能迅速制定措施放宽未盈利高科技企业上市门槛,这些项目的IPO进程可能会提前2年左右,这无形间给创投机构募资带来新的助力。
邓声兴表示,希望证监会等各部门能加快研究未盈利科技企业IPO、以及创投积极运作项目赴港上市,并在最大程度上活化创业板,解决股民难以套现的问题,包括考虑引入证券庄家(Market maker)等,以提高股票的流通量及流动性。积极发展中国香港成为国际创新科技中心,以及巩固中国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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