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据数据统计,截至6月23日,今年已有15家上市公司发布稳定股价方案。从触发条件来看,15家公司均因股票破净或破发所致,且均选择控股
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对于上市公司好处显而易见。“稳定股价措施反映出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股东权益,有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维系上市公司持续向好局面。”联储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张元成在接受《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稳定股价措施除了提振市场信心之外,更重要的是代表公司和管理层坚定看好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和长期内在价值的提升。”沙利文大中华区合伙人兼董事总经理贾庞对《日报》记者表示。
今年稳定股价的上市公司群体中,数量尤其多。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15家公司中,6家为,占比40%,且均因股票破净(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触发稳定股价条件。
此外,有部分公司因股票破发触发条件。如前述的路斯股份,今年最早于3月18日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起因为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
多只银行股出现破净现象,一大因素在于投资者对于银行股的预期下降、顾虑增加。“当前,疫情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以及银行盈利能力不确定性的增加,对投资者的预期和信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贾庞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国内银行业的发展已进入较为成熟的时期,上市银行的业绩增长普遍趋于稳定,寻找新业绩增长点的难度较大。尤其对中小银行而言,由于持续受到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挑战,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较大。
“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上市公司现金流不足,也缺乏有效的融资手段来筹集资金用于回购,股份回购在这种情形下实施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张元成分析称。
此外,目前对于银行而言,回购可操作性不强。如某农商行坦言,由于境内商业银行回购股票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本行回购股份之后只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此外还涉及债权人公告等一系列法律程序,采取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不具备可行性。
张元成称,相较而言,增持手段较为多样,可以通过控股股东、董监高等直接增持,也可以公司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员工成立信托计划、资管产品等增持公司股份。这既有效减轻了各方资金压力、起到一定护盘作用,又有利于集团内部成员之间达到利益再平衡,共同协力助推上市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从长期来看,通过增持等方式虽能在短期起到稳定股价的作用,但根本上需要上市公司勤修内功,深耕厚植。
张元成认为,上市公司需要集中优势资源突出发展主营业务,合法合规运营,努力通过良好的公司业绩和积极的分红政策回报广大投资者,从而才能促使上市公司股价长期稳定。
“上市公司不仅需要为股东带来价值,同时也需要为社会创造价值、履行社会责任。”贾庞表示,上市公司通过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扩张,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从而才能真正促使上市公司实现股价的长期稳定和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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