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67亿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锂盐项目、年产2.2万吨锂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锂盐项目”“年产2.2万吨锂电材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深加工锂产品业务的优质产能,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询价结果,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上市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1.56亿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全部由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1865.06万股,宁波炬泰持有公司17384.01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3.52%,为公司控股股东。郑永刚通过宁波炬泰间接控制公司33.52%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为1.56亿股(最终发行数量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竞价结果及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确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假设按照发行数量上限完成本次发行,郑永刚将通过宁波炬泰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5.78%的股份,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上市公司将依法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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