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证券交易佣金制度,依据2002年5月1日起执行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的《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
证券账户佣金即交易手续费,投资者在产生每一笔交易时都会收取,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各个券商调整的手续费率而定,目前市场上手续费率在0.02%-0.3%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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