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22-10-28
  • John Dowson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因公司于2020年3月发行的A股可转债已于2020年9月18日进入转股期,A股股东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目前尚无法确定。若按照公司2021年末总股本4,697,658,932股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9,765,893.20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99%,占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58.10%。

  证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融通资本、资本定价与资产配置等功能。证券市场与实体经济紧密依存,对于引导储蓄转化为社会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021年,我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产业链韧性得到提升,宏观经济持续改善,全年GDP增速达8.1%。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为A场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全年上证综指上涨166.76点至3639.78点,同比涨幅为4.8%;深证成指上涨386.67点至14857.35点,同比涨幅为2.67%。全年两市成交额高达257.91万亿元,同比增长24.73%。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大年。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正式合并,形成以主板、创业板为主体的市场格局;北交所正式设立,为中小企业打造服务创新型阵地;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进一步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此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制度型开放,促进资本市场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市场深度和流动性,继续优化和拓展互联互通等跨境投资渠道,丰富跨境投资的产品供给和配套制度,便利跨境投资和风险管理。证券行业更加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国家发展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服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

  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证券行业整体经营情况稳中有进,各主营业务均有不同程度增长,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能力持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方面,通过股票IPO和再融资分别募资5351.46亿元和9575.93亿元,同比增长13.87%和8.10%;通过债券融资15.23万亿元,同比增长12.53%。服务居民理财需求方面,2021年末证券行业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期末余额为2.83万亿元,同比增长33.72%;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净收入206.90亿元,同比增长53.96%;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1545.18亿元,同比增长33.08%;实现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54.57亿元,同比增长13.61%。营收结构上,由于市场情绪积极,传统的证券经纪业务占比提升,证券投资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占比下降。

  从经营结果看,全行业2021年营业收入总额5024.10亿元,同比增长12.03%。净利润1911.19亿元,同比增长21.32%。总资产为10.59万亿元,净资产为2.5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07%、11.34%。2021年末平均杠杆率为3.38,较上年末上升0.24。

  截至2021年末,行业平均风险覆盖率249.87%(监管标准≥100%),平均资本杠杆率20.90%(监管标准≥8%),平均流动性风险覆盖率233.95%(监管标准≥100%),平均净稳定资金率149.64%(监管标准≥100%),行业整体风控指标优于监管标准,合规风控水平健康稳定。

  公司始终坚持“诚信、稳健、专业、和谐”的经营服务理念,致力于通过专业的精神、专注的态度为客户提供综合化的金融服务,全方位满足客户多元化的投资和融资需求。具体业务模块如下:

  零售客户业务:向大众及高净值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和投资解决方案,包括股票期货经纪服务(并提供高性能交易系统)、金融产品销售服务、融资服务、衍生品、标准化及定制化投资顾问等产品服务组合。

  产业客户业务:为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等保荐与承销、企业重组改制、兼并收购财务顾问、资产证券化等服务,通过私募股权基金、另类投资、股票质押等渠道提供各类融资服务,通过基差贸易、仓单质押、合作套保等模式提供风险管理服务,为政府提供金融顾问咨询服务。

  机构客户业务:向银行、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各类机构投资者提供定制化服务清单,涵盖机构经纪、研究与投资顾问、产品销售代理等,亦提供产品托管、券商结算等其他专业服务。

  证券自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开展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类证券、大宗商品以及相关证券衍生产品的投资交易,开展场内做市业务。

  2021年,公司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获证监会无异议函,香港子公司华安金控开启试营业,为客户提供了更加丰富的资产配置方案,提供区域性协同乃至全球性协同服务。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总资产736.41亿元,较期初增长25.6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194.79亿元,较期初增长33.92%。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83亿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78%、12.3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39%,较上年度减少0.66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地点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章宏韬主持。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同意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在批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会议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建议2022年度在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费用。如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2022年度自营投资的总金额:

  (一)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8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资本的400%。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因融资融券业务、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动型持仓。

  (二)公司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况变化,需要调整上述额度,授权董事会进行调整并予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会议同意提名刘培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经审阅被提名独立董事刘培林先生的个人履历及其他有助于做出判断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被提名独立董事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名刘培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因刘培林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培林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7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山西榆次液压件厂人事教育处人事管理科员、新疆阿勒泰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巡视员、一级巡视员。现任浙江大学求是智库岗研究员,浙江大学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地点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强主持。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也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涉及关联方事项的表决,表决通过后形成《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审议,并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021年,公司严格在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交易公允且未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根据2021年公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公司经营计划、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市场情况,公司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截至2021年末,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控集团”)持有公司1,181,727,1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16%。并通过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安徽省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被纳入一致行动人协议,国控集团实际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37.10%,是公司控股股东。

  国控集团成立于1999年9月21日,是安徽省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安徽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进行投资、参股、控股以及产权交易。截至2021年末,国控集团注册资本100亿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华山路808号徽盐世纪广场A座。

  截至2021年末,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安徽出版集团”)共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79,973,2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5%。

  安徽出版集团成立于2005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10.3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马占文,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1118号,是安徽省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安徽出版集团经营范围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和投资业务以及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依法实行资产或股权管理,融资咨询服务;对所属企业国(境)内外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网络出版物的出版及销售、物流配送、连锁经营进行管理,图书租型造货咨询服务。

  截至2021年末,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皖能电力”)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0,000,000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3%。皖能电力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000543,有关情况见该公司公告。

  截至2021年末,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创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35,291,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其中,通过“东方创业-安信证券-19东创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9,479,754股,约占其所持股份的38.03%,占公司总股本的1.90%。公司董事李捷担任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东方创业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0278,有关情况见该公司公告。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控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国控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和行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在预计的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预审,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审议,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业务,是在符合公平原则下与包括关联方在内的所有客户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预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在批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604,570,011.22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按照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4,697,658,932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9,765,893.2元,占2021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99%。2021年度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利润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派发2021年度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方案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相关材料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6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完成了配股发行工作,发行数量为1,076,601,364股,发行价格3.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1,893,019.52元。扣除发行费用18,493,427.4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3,399,592.0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276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6月,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文化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账号:02582)、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账号:02882)、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账号:092858)。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能够得到有效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68,499,672.26元。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68,499,672.2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21年8月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6840号《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8886号),鉴证结论如下: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安证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核查意见如下:华安证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安证券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华安证券在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担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的相关审计和审阅工作。鉴于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建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启新,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6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户永红,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9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任阳,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8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张居忠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居忠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93.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3.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拟同意续聘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天职国际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能满足公司 2022年审计的工作需求,能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同意公司聘用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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