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号公告的要求,证券公司在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代理协议时,对客户进行初次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后至少每两年应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后续评估,为切实落实好适当性管理要求,保护投资者,我公司拟在2015年1月31日对方正证券泉友通专业版、泉友通完美版交易软件进行系统升级,增加引导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功能,2月1日正式上线,具体情况如下:
登陆交易系统后,会弹出“认可前次评测结果”或“重新测评”提示,选择其一才能进入交易界面操作,
选择“重新测评”,则重新进入问卷调查完成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后方可登录进入交易界面操作,此时完成续评,续评结果为最新测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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