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开怼中信信托 23亿资金“改道”背后的疑云

  • 2022-07-30
  • John Dowson

  一个是上市券商,一个是龙头信托公司,却因一笔2.3亿元的信托资金陷入纷争。方正证券3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4个多月前花2.3亿元认购了一只信托产品,却在近日发现这笔资金用途生变,被受托人中信信托转用于给方正证券控股股东方正集团偿债。在公告中,方正证券发出了“包括但不限于谈判协商、发送《律师函》、依法提起诉讼、向监管机构举报等措施”的“警告”。而目前中信信托尚未就此事作出回应。

  在方正集团进入重整程序之际,这笔2.3亿元的资金最后由谁来买单,能否讨回还有待观察。而中信信托是否违背合约挪用信托资金?信托资金被用于方正集团这一过程中,方正证券是否知情?这笔信托资金的原融资方在其中充当了什么角色?一系列疑问背后如何也耐人寻味。

  根据方正证券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认购了中信信托作为受托人发行的“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中信远洋弘盛信托计划”或“信托计划”),认购规模为2.3亿元,期限9个月,预期收益率9.5%/年。截至公告日,方正证券在该信托计划的资金余额为本金2.3亿元及第1期信托收益550.73万元。

  中信信托官网显示,该信托计划成立于2017年7月,自成立后经历多次增发,目前已成立规模为40亿元,最近的一次增发在2019年11月6日,增发规模16亿元,方正证券即认购了这一期,期限9个月,应于2020年7月12日到期。

  方正证券表示,原定这只信托产品的资金用途为,用于购买武汉弘盛永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或“武汉弘盛”)70%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以及购买项目公司股东武汉远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5%股权,最终用于武汉归元寺项目B包地块的开发建设以及信托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资金用途。

  不过近日,方正证券却发现,中信信托将公司认购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向方正集团发放。记者了解到,方正集团为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天眼查信息显示,方正集团持股方正证券27.75%;方正集团控股子公司方正产控持股方正证券1.54%,方正集团和方正产控合计持有方正证券29.29%的股份。

  基于上述情况,方正证券在3月10日晚间发布风险事项提示公告,表示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调查该风险事项,将积极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维护公司自身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与中信信托等相关方谈判协商、发送《律师函》、依法提起诉讼、向监管机构举报等措施。

  作为这一事件的关键方,中信信托目前却并未对此事做出回应。该笔资金被用于向方正集团发放,是否合法法规?此事是否还有其他内情,后续会中信信托将如何处理?记者联系到中信信托相关人士,对方表示稍后将有相关公告说明,但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有公告发出。

  方正集团3月10日向方正证券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2019年1月,中信信托向方正集团旗下企业发放25亿元,方正集团为该笔融资提供保证担保。2019年10月,因方正集团旗下企业未能如约全部还款,中信信托与方正集团旗下企业确定“借新还旧”的业务方案。2019年11月6日,方正集团将当日收到的中信信托2.3亿元用于代其旗下企业偿还前期对中信信托的部分债务。

  也就是说,在方正证券去年11月1日花了2.3亿元认购了中信信托的产品5天之后,即11月6日,方正集团便收到了中信信托发放的相同资金的一笔。

  而时隔数月后,2020年2月,方正证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最晚时间收到第 1 期的信托收益 550.73万元,近日经过询问查询才得知,这笔资金用途生变。“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信托提供的其官方网站上披露的该信托计划相关公告的查询密码。公司查看相关公告内容后得知,中信信托将公司认购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向方正集团发放。”

  方正证券同时表示,未收到2020年第一期收益后,公司还曾向中信信托询问。“中信信托告知公司,因其未收到融资人支付的利息,将无法在原定分配日向公司分配信托利益。”

  “如果方正证券说法属实,严格按照信托文件,资金他用是严重的违规行为。但方正证券是否知道这笔钱用到方正集团了还是需要更多的证据,比如中信信托是否和方正证券有其他约定或是协议,因为不知道借新还旧方案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方正集团收到2.3亿就是方正证券那笔资金,那信托文件里面约定的融资方就是虚假的或只是个壳公司,这里面涉及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了。” 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一位信托业人士还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如果是融资方武汉弘盛与方正集团“合谋”,先将资金打入武汉弘盛账户后,武汉弘盛又把钱打给了方正集团,虽然不存在资金挪用,但中信信托也存在管理不到位之责。

  针对涉事的融资方对于此事是否知情,是否有收到这笔2.3亿元的款项,北京商报记者联系到武汉弘盛,但对方表示,针对此事目前公司尚未有回应。

  其实,贯穿整个交易事件,从开始便透露着不寻常的信号。方正证券称,认购信托计划后,公司持续催促中信信托提供投后管理、增发公告、反洗钱等信息。中信信托除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信息外,其他材料一直未予提供。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方正证券认购之后,中信信托官网就该信托计划发布过7次公告,而仅2020年2月后,就连续发布了5份临时信息披露报告,不过相关文件均为加密文件,仅对投资者披露,尚无法得知具体内容。但就公告发布的密集节奏也耐人寻味。

  信托资金被用于向方正集团发放整个过程,方正证券是否知情?在未收到中信信托相关材料时,公司是否有采取哪些措施跟进处理?北京商报记者联系到方正证券,但对方除公告内容外,尚未能透露更多细节。

  另一个备受公众关注的问题就是,如果是在方正证券不知情的情况下,2.3亿元信托资金被大股东用来偿债了,责任谁来担,资金是否有希望追回?

  “信托资金被他用虽然之前也有但并不常见,这类情况如果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信托公司是需要用固有财产赔偿的。”廖鹤凯说。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信托公司因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从法律层面上看,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如果方正证券本应获得的资金被控股股东方正集团“截胡”,中信信托改变了信托合同所计划的用途,这里面可能存在两方面的违规。一是,如果中信信托存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径,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涉嫌违反了和方正证券之间的合同约定,由此可能导致对方正证券的违约责任;中信信托也涉嫌违反了信托资金监管的规定,可能引发监管部门的行政调查和处理。

  二是,方正集团涉嫌滥用控股股东地位,将子公司作为融资工具,用于“借新还旧”,其行为损害了方证证券及投资人的利益。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权利不得滥用原则,方正集团可能产生侵权赔偿责任。

  不得不提的是,方正证券的大股东方正集团早已因进入重整程序自顾不暇,2020年2月19日,根据方正证券公告,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北京银行提出的对方正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指定方正集团清算组担任方正集团管理人,方正集团清算组由人民银行、教育部、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和北京市有关职能部门等组成。方正证券称,方正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重大影响。

  方正证券在3月10日的公告中指出,本次风险事项可能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影响程度和金额尚无法准确判断。

  根据方正证券最新发布的2月财务数据简报,2月公司实现净利润2.93亿元,同比增长514.35%,环比增长136.37%。此外,方正证券发公告曾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7亿元至11.57亿元,同比增长25%至75%。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评论留言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