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上海70后头部券商资管员工刘某用他人账户违规炒股,疯狂交易近147亿元,如此惊人的高额交易金额,堪称人员违规炒股之最。
“作案”长达7年盈利近5500万元,近日刘某被上海证监局重罚1.09亿元,创近年个人罚没纪录。
上海证监局6月28日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刘某曾于2013年至2020年期间,先后担任上海海通证券600837)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经理、权益投资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身为人员,刘某名下是自然没有股票账户的,但是为了股票交易赚钱,这位头部券商员工居然打起了“借号炒股”的主意。
上海证监局官网显示,2013年至2020年近7年时间,刘某先后利用“秦某珍”“毛某东”等5个海通证券信用账户持有、买卖股票,通过刘某个人使用的手机和电脑设备委托下单超2万笔,占总委托下单笔数的89%,累计交易金额近147亿元,盈利超过5400万元。
金融学者罗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违规炒股案件关键在于,刘某的行为到底仅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除此之外,仍存在违法行为,这是整个案件非常重要的一点。如果还有违法行为,那么可能会涉及到其他利益受害者或股民。
罗攀认为,目前存在四个方面的疑问,一是刘某资金来源,交易金额近147亿元怎么来的?是否合法; 二是券商是证券市场的经纪人、股票交易服务商,掌握很多市场关键信息和数据,刘某是否利用了其所在券商的优势;三是作为权益部副总监,是否利用了自身职位的优势;最后一个疑问,刘某在整个交易过程是否涉及到内幕交易。
对于员工在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公司有何解释?事故发生后,公司在合规风控管理上有何动作?《》记者电话联系了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由于自己并不做这项业务,请以公告披露为准。
上海证监局决定,责令刘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刘某违法所得5463.87万元,并对刘某处以5463.87万元罚款。也就是“没一罚一”的处罚,合计罚没金额高达1.09亿元,再次给广大人员敲响警钟。
上海证监局认为,刘某作为人员,利用“秦某珍”等5个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关于禁止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违法行为。
不过,上海证监局表示,刘某提出的家庭情况困难,不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上个月,A股开启独立行情,以“牛市旗手”光大证券为领头羊的券商股走出了波澜壮阔的行情。但是,作为头部券商海通证券的股价却表现平平,整个6月份仅录得7.5%的涨幅,在券商板块中排名第30位,截至7月1日,股价年内仍是下跌20.5%。
净利润更是断崖式下跌,2022年一季报显示,海通证券实现营业收入41.3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3%;归母净利润15亿元,同比大幅下降58.5%。对此,海通证券表示主要是投资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减少。
此前海通证券业绩稳居券商前十名,据中证协发布2021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2021年23家券商总资产超千亿,中信证券总资产规模9759亿元位居榜首,距离万亿规模仅一步之遥;海通证券总资产规模4714亿元排名第7位。
去年7家券商全年营收超过200亿元,中信证券营收417亿元全行业第一,且遥遥领先,海通证券去年营收221亿元排名第5位。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海通证券以15.58亿元排在第5位。
作为沪上三巨头之一,海通证券近年来业务发展实力不容小觑,但屡受合规问题掣肘。2022年一季度,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评价结果中,海通证券再次被扣4分合规质量分,在业内排第31位;2021年海通证券合规质量扣分多达18.33分,居券商之首,7次收到监管处罚,并被立案调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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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的平均成本为9.57元,股价在成本下方运行。空头行情中,目前正处于反弹阶段,投资者可适当关注。已发现中线买入信号。该公司运营状况尚可,暂时未获得多数机构的显著认同,后续可继续关注。
实施分红:10派3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2-07-27,除权除息日为2022-07-28,派息日为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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