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4日电 (记者梁秋坪)据北京市司法局消息,自2022年7月1日起,北京市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原《北京市行政执法证》同时停止使用。
行政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身份证明。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北京市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发(国务院实行垂直管理部门和以国务院部门管理为主的部门除外),人民等特殊执法岗位的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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