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6日讯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26次审议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恒通”)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51家企业。
世纪恒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杜元灿、王宇琦。这是招商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6单IPO项目。此前,3月3日,招商证券保荐的深圳时代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31日,招商证券保荐的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29日,招商证券保荐的湖北三赢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12日,招商证券保荐的青岛大牧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过会。此外,4月14日,招商证券保荐的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会被否。
世纪恒通是一家专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商,通过自主开发技术平台及搭建服务网络,为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高速集团等拥有众多个人用户的大型企业客户提供用户增值和拓展服务。
世纪恒通有限设立时,杨兴海持股95%,是享有公司绝对控制权的股东;报告期内,杨兴海一直为世纪恒通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45%以上,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均在10%以下。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杨兴海持股比例为46.66%,杨兴荣持股比例为2.31%。基于公司自设立以来均由杨兴海单方控制的实际情况,将杨兴海认定为世纪恒通的实际控制人。
世纪恒通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466.67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世纪恒通本拟募集资金3.35亿元,分别用于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1.报告期内,发行人形成了车主信息服务、生活信息服务和商务流程服务三大服务体系。请发行人结合三大业务领域细分市场发展空间、竞争优劣势、业务拓展计划等,说明发行人三类业务是否具备可持续性,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的“ETC+”、“微 ETC”、“恒通业务员”等小程序涉及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请发行人结合业务流程,进一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的施行对发行人业务合规性的影响。请保荐人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业务中所涉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的合规性,并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补充披露相关风险。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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