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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1日下午16:00在公司10层多功能厅召开,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00%。二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博先生主持。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议案》。同意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工作职责。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联董事王博、李海欣、张格领、王强回避表决,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对参股公司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2023-007号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2023-008号公告。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表决票董事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3-009号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优化产融业务板块结构布局,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拟以其持有的国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租赁”)92.53%股权和国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保理”)100%股权,对公司参股企业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资本”)进行增资。公司与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元”)、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起院”)合计持有国机资本9.71%股权,拟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1、国机集团拟以其持有的国机租赁92.53%股权和国机保理100%股权对国机资本增资,增资金额预计为199,648.00万元,公司与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元、北起院拟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国机资本预计新增注册资本189,844.70万元,公司合计持有的国机资本股权比例由9.71%降至5.38%。前述增资金额、新增注册资本及增资完成后的参股比例依据经国资监管备案后的国机租赁、国机保理、国机资本三家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确定,目前三家企业评估报告已完成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程序。
2、国机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国机资本为国机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因此,本次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日召开,关联董事王博、李海欣、张格领、王强回避表决,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对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及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外大型成套设备及工程项目的承包,组织本行业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开发和科研产品的生产、销售;汽车、小轿车及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进出口业务;出国(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组织国内企业出国(境)参、办展;举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国机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发源于第一机械工业部,由原机械工业部70多家科研设计院所、装备制造和工贸企业沿革发展而来,连续多年位居中国机械工业百强首位,是世界500强企业,是一家多元化、国际化的综合性装备工业集团。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国机集团总资产36,441,118.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7,251,964.8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054,528.6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5,578.8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国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高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所投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机资本的股东为国机集团及其17家下属企业,国机集团为国机资本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增资前,国机资本注册资本为23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工国际直接持股比例为7.17%、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元和北起院持股比例均为1.27%,合计持股比例为9.71%。本次增资后,国机资本注册资本为426,844.70万元。其中,中工国际直接持股比例为3.98%、中国中元和北起院持股比例均为0.70%,合计持股比例为5.38%。
国机资本主要职能是依托国机集团丰富的产业资源,以资本为纽带,推动资源整合服务,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注:以上2022年数据未经审计。国机资本是国机集团控股子公司,属于类金融企业,本年营业收入主要是项目咨询费,利润贡献主要是投资收益。
本次增资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评估公司”)出具的经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国机资本、国机租赁、国机保理三家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目前三家企业评估报告已完成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程序。中同华评估公司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本次增资评估情况如下:
根据中同华评估公司出具的《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国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国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增资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国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国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国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增资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国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国机租赁、国机保理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59,628.17万元、51,946.26万元,评估值分别为159,625.78万元、51,946.27万元,国机集团持有的国机租赁92.53%股权和国机保理100%股权价值为199,648.00万元。
根据中同华评估公司出具的《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国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国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增资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国机资本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64,690.36万元,评估值为249,238.33万元。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并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以2022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49,238.33万元,评估减值15,452.03万元,减值率5.84%。按照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41,500.00万元,评估减值23,190.36万元,减值率8.76%。两种评估方法相差7,738.33万元,差异率为3.10%。
2022年7月,中同华评估公司出具《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4月30日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及市场法,并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国机资本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56,905.35万元,评估值为243,280.55万元,较本次评估值249,238.33万元相差5,957.78万元,差异原因主要是基准日不同,账面金额差异导致。
甲方以其持有的丁方股权价值对乙方进行增资,根据中同华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22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资股权评估值为199,648.00万元,乙方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49,238.33万元。参考上述评估值计算,本次增资的价格为1.05元/元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机资本的注册资本由 23.70亿元增加至 42.68447 亿元,国机集团直接持有国机资本70.25%股份。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后,合计对国机资本的持股比例将由9.71%下降至5.38%。
甲方、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出资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乙方所产生的损益由各方按照增资前各方的实缴出资比例享有或承担;2022年12月31日后(不含当日),乙方所产生的损益由各方按照增资后各方的实缴出资比例享有或承担。
202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出资股权对应的全部损益由甲方享有或承担;2022年12月31日(不含当日)后,出资股权对应的全部损益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经各方于本协议首页载明签署之日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且本次交易完成履行国有出资企业审批程序后生效。
本协议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未充分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义务,或者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存在不真实、重大遗漏或误导行为,该方均应被视为违约。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对其违约而给其他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解除而解除。任何违约一方均不应对另一方的间接损失或由于另一方自身过错所造成的损失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营业损失、业务中断或合同损失。
本次增资国机资本事项是国机集团促进产融业务板块专业化整合的重要内容。本次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值为依据,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国机资本仍为公司参股公司,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及中国中元、北起院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等造成不利影响。
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国机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4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放弃对国机资本优先认缴出资权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及所属中国中元、北起院的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交易定价是依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本次放弃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因此,同意董事会会议对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交易目的: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锁定工程及贸易利润,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远期结售汇为主要方式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额度: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7亿美元,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审议程序: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签约生效的国际工程合同、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与现货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交易目的:公司海外工程承包及进出口业务占公司业务总量比重较大,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受国际、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如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应对汇率波动引起的汇率风险,锁定工程及贸易利润,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签约生效的国际工程合同、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与现货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2、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7亿美元,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3、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预计不超过交易总额度的10%。
4、交易方式: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采取远期结售汇方式,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
5、交易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协议及文件。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交割日实时汇率,或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售汇汇率高于交割日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操作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如操作人员在开展交易时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流动性风险:公司根据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出口合同进行工程款及贸易款的回收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业主及客户可能会对项目进度和订单进行调整,导致远期结汇交割违约风险。
4、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1、公司明确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均以正常经营活动为基础,以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公司已配备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负责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等具体工作。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
3、公司已制定《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机制和监控措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审批权限、操作要点和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公司在开展远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时,将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公司审计风控部至少每半年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业务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有效性,会计核算的线、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有利于运用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锁定工程及贸易利润、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已制定《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开展此项业务的审批程序、管理及操作规定、风险管理、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制定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开展此项业务的背景、基本情况、必要性和可行性、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等事项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全面了解;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审议、表决的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因此,同意董事会会议对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并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决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2023年3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0)。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1. 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站 港交所信息显示,九方财富控股有限公司(下称 “九方财富”)上市申请文件已失效。九方财富于2021年8月31日提交并公开申请,至今已逾六个月。 招股书此前介绍,九方财富是在线投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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