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优惠?

  • 2020-05-11
  • John Dowson

3月1日,备受关注的2020年国家医保目录正式启用。与往年相比,2020年医保目录调入药品数量最多,惠及领域最为广泛,新调入的119种药品涉及31个临床组别,谈判成功的药品平均降价50.64%,预计2021年可保护世界之树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优惠?保护世界之树

原标题: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优惠?

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据小会整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对经营范围的免税,第二类是对特定人员的优惠,第三类是对特定情形的优惠。我们逐一来看:

一、经营范围优惠

“四业”所得暂不征税

四业即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无论是个人,个体工商户、还是个体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从事,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税[2004]30号;财税[2010]96号

二、特定人员优惠

(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三年限额免征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政策依据:财税〔2019〕21号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三年限额免征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行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上述人员具体包括:

1. 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3. 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4.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税〔2019〕22号

(三)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三年免征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财税[2000]84号

(四)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三年免征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政策依据:财税[2003]26号

(五)残疾、孤老、烈属从事个体经营可减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国税函〔1999〕329号)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小会备注:目前的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三、对特定情形优惠

自然灾害受重大损失可减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除此之外,经营所得并没有其他税收优惠,之所以许多人会对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趋之若鹜,其实并不是因为经营所得的税收优惠力度有多大,只是这项所得可以核定征收而已,核定征收方式才是一个最大的隐形优惠。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30000元的 5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3 20 4 30 5 35

经营所得适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一、经营所得应纳税额计算明细

1、没有综合所得的: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x分配比例-60000-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准予扣除的捐赠】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有综合所得的: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x分配比例-准予扣除的捐赠】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居民个人经营所得税前扣除项目明细表

序号 扣除项目 扣除标准 扣除时间 一 基本减除费用 60000 元 办理预缴申报时扣除(月度或季度终了后 15日内,下同) 二 专项扣除 1 基本养老保险费 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金额 2 基本医疗保险费 3 失业保险费 4 住房公积金 不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倍x12% 三 专项附加扣除 汇算清缴时扣除(次年 3月31日前,下同) 1 子女教育 每个子女每月定额扣除 1000元 2 继续教育 学历教育:每月定额扣除 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当年定额扣除 3600元 3 大病医疗 80000 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 住房贷款利息 每月定额扣除 1000元 5 住房租金 每月定额扣除 1500元或1100元或800元(兴国) 6 赡养老人 赡养人分摊每月定额扣除 2000元 四 其他扣除 预缴申报时扣除 1 符合规定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 2400 元/年(200元/月) 五 对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 一般捐赠: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 30%的部分 汇算清缴时扣除 特殊捐赠:全部扣除

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的扣除项目及标准

序号 扣除项目 扣除标准 1 工资薪金 (1)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为每年6万元 2 三项经费支出 (1)个体工商户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其中: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数额超出规定比例当期不能扣除的数额,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工资薪金总额是指允许在当期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数额 (2)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向当地工会组织缴纳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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