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随附单证

  • 2020-08-01
  • John Dowson

引用本文 郑佳,余新华.我国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体系建设研究[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20.06(197):22-27. 摘 要 本文简要介绍了国家强制性标准改革工作进展,对目前我国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梳理随附单证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简要概述

随附单证的范围具体的法规出处

随附单证上传格式要点的法规出处

较早提出随附单证简化的公告出处

上海海关3月4日的简化随附单证公告与广州海关7月23日发布的简化随附单证对比

随附单证的范围具体的法规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2018年第243号修定)第二十七条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当随附的单证包括:

(一)合同;

(二)发票;

(三)装箱清单;

(四)载货清单(舱单);

(五)提(运)单;

(六)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

(七)进出口许可证件;

(八)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进出口单证。

随附单证上传格式要点的法规出处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6号(关于发布《报关单证电子转换或扫描文件格式标准》的公告)通关作业无纸化模式下,企业以电子文件方式保存或向海关上传的报关单随附单证按照《报关单证电子转换或扫描文件格式标准》有关要求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

较早提出随附单证简化的公告出处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5号

关于深入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试点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

(一)进口货物

1. 加工贸易及保税类报关单:

合同、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等随附单证企业在申报时可不向海关提交,海关审核时如需要再提交。

2. 非加工贸易及保税类报关单:

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等随附单证企业在申报时可不向海关提交,海关审核时如需要再提交。

(二)出口货物

出口货物各类报关单,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等随附单证可不提交,海关审核时如需要再提交。

上海海关3月4日的简化随附单证公告与广州海关7月23日发布的简化随附单证对比

广州海关公告〔2020〕5号

广州海关关于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持续优化口岸 营商环境,进一步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广州海关决定对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作进一步明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企业通过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无纸化方式申报时,进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出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海关审核时如有需要,再行提交。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广州海关

2020年7月17日

上海海关关于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持续优化口 岸营商环境,推动 上海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上海海关决定对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作进一步明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企业通过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无纸化方式申报时,进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出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海关审核时如有需要,再行提交。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海关

2020年3月4日

参阅资料

1

失效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8号(关于在全国海关试点开展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工作)

2

失效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19号(关于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

3

有效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5号(关于深入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4

有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2018年第243号修定)

5

有效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6号(关于发布《报关单证电子转换或扫描文件格式标准》的公告)

6

有效公告

《广州海关关于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有关事项的公告》(广州海关公告2020年5号)

7

有效公告

上海海关关于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排版|小助理

文案|关务瞭望(整理)

拆解贸易平衡与关务合规的生态美学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4月29日讯,苏宁易购今日晚间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Q1实现营收540.0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578.39亿元微降6.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4.56亿元,同比扭亏,上年同期亏损5.5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评论留言

发表评论